龙港市175辆公交车身、146座公交站亭及41座公交电子站牌广告位整体三年经营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10月19日)

时间:2023-09-21 点击:318次

受委托,定于20239月21日至1019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浙交汇平台上(网址:www.wzcqpt.com;)授权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对龙港市175辆公交车身、146座公交站亭及41座公交电子站牌广告位整体三年经营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公开招租。

一、 标的情况:

标的包括公交车身广告:大巴112辆,中巴63辆,合计175辆;公交站亭广告:一类站亭19座,二类站亭30座,三类站亭97座,合计146座;电子站牌:数量41座。首年租金起拍价:142.07万元。

二、交易条件:

1、承租方资格要求: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方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3、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增加幅度: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标的租期三年,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期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计算。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20239月21日起至2023年1018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