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经开区滨海园区D607-a-1地块仓库一102室工业用房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3年6月1日)

时间:2023-05-17 点击:281次

受委托,定于20236115时整,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市经开区滨海园区D607-a-1地块仓库一102室工业用房五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一、 标的情况:


二、交易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租赁资产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意向单位或自然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

4、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8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标的租期五年,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25%,取整数),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内一次性付清。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3531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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