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三垟湿地北入口四号楼一层西首房产(2+1)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3年5月11日)
时间:2023-04-24
点击:314次
受委托,定于2023年5月11日15时整,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市瓯海区三垟湿地北入口四号楼一层西首房产(2+1)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一、 标的情况:
二、交易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为自然人的,另须提供一名自然人做连带担保责任。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担保责任。
2、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3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标的租期2+1年,租期内年租金底价不递增。竞得人须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缴清年租金底价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30%,取整数),租期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计算。第二年开始评估底价租金实行一季度一付,每季度租金在上季度租金有效期到期前30天付清,先付后用;营业额分成比例租金实行一季度一付,每季度结束时进行核算,核算完毕后在10天内付清。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