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七都大桥北汊桥桥下空间地块4#、5#场地计1宗资产竞价公告(竞价时间:2022年6月27日)

时间:2022-06-10 点击:899次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场地1宗,标的物为温州市七都大桥北汊桥桥下空间地块4#、5#场地计1宗资产,共计占地面积4718.48平方米:


一、承租人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承租方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追加一名连带保证人。

(三)为企业法人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一)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2%,并在上期租金到期的7天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场地,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场地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租赁场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 本次招租项目公告期次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16时止,意向承租人须到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62816193,开户行:鹿城农商银行南汇支行)。

1、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采用增价式公开竞价实行价高者得,如对应标的物只有1名意向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可按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报价成交,签订《招租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签订《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或《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场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办理场地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2、若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或未成交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再延长5个工作日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竞买协议》、《招租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中明确。

业务联系电话:88803877

纪检监察电话:88181382

集团业务举报:88565126  集团纪检举报:88568983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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