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航标锦园1、2、3幢105室-2室1宗商业用房租赁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4年1月2日)

时间:2024-12-16 点击:574次

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4年1月2日10时至1月2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4年1月2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交易条件:

(一)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二)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并提供法人身份证。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高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连带保证人须提供连带保承诺书,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三)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由原承租人竞得: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从原合同届满次日计算。由其他意向人竞得: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收到《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的移交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2%,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到期的7天前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

四、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三)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 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的,竞得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五)若首次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首次公开挂牌价格30%幅度内公开降价挂牌出租,每次降价幅度10%,采用降低挂牌价格方式第一次降价期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3日止;若第一次降价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第二次降价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6日止;若第二次降价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第三次降价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4日止。

、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至2024年12月27日下午5时止

降价期报名及看样时间:第一次降价2024年12月30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1月13日下午5时止;第二次降价2025年1月14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1月26日下午5时止;第三次降价2025年1月27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2月14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8630128

出租方纪检监察电话:89867667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电话:88566657

城发集团纪检监察室电话:88568983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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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