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1602室办公用房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4年12月30日)
时间: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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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4年12月30日10时至12月30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4年12月30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已列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及自然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公示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至十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标的租期3年,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后续每期的租金应每半年度提前15日支付。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4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1月3日至1月9日17时止,第三个周期2025年1月10日至1月16日17时止,第四个周期2025年1月17日至1月23日17时止,延长期内报名的,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0075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8806283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0577-8883542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0577-55598012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