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青鹿人才公寓东小区12幢2楼商业用房租赁权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1日)
时间: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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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开始自由报价,2024年11月21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条件: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2、受让方须在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缴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取整数),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计算。
3、标的租期1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5、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标的信息披露期最长不超过2025年10月22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时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白鹿人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