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南浦路348号3-8层住宅用房整体八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4年11月7日)

时间:2024-10-24 点击:1343次

受委托,定于2024年117日15时整(后续挂牌期间,拍卖会时间、地点报名时告知),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增价式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一、 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招租底价超50万元,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

3、为企业法人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机关国有企事单位除外)

4、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招租。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之后于3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30%,取整数),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2%,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前15天付清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若首次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首次公开挂牌价格30%幅度内公开降价挂牌出租,每次降价幅度10%,采用降低挂牌价格方式。第一次降价期2024年117日至2024年11月20日止;若第一次降价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第二次降价2024年11月21日起至2024年124日止;若第二次降价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第三次降价2024年125日至20241218日止;拍卖会时间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024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16日下午5时止;

降价期报名及看样时间:第一次降价2024年117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止;第二次降价2024年1121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24日下午5时止;第三次降价2024年125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218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纪检监察电话:0577-88181336

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6657  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