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黄龙康园路公交始发站、飞霞南路新华大楼、鹿城路 203 号西站公交始发站等7宗商业、仓库、非居住用房租赁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4年4月23日)

时间:2024-04-07 点击:1232次

受委托,定于20244月23日15时整,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和《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一、 标的情况:


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 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

(五)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于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标的1、2、4、5、7租期内租金不递增,标的3、6租金从第三年开始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2%。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6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4月22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