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松台大厦A幢22室商业用房一年租赁权(第二次)交易公告(交易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月22日)

时间:2024-02-04 点击:1940次

受委托,定于20242月4日至2月22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交汇平台上(网址:www.wzcqpt.com;)授权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对温州市鹿城区松台大厦A幢22室商业用房一年租赁权(第二次)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公开招租,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租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所占股份最多的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已列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清单)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四舍五入取整十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标的租期一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付清。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2月22日至20243月6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3月7日至3月2017时止,第三个周期20243月21日至20244月3日17时止,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2月21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网站【域名为www.wzcqp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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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月4日